各相关单位:
寒假已临近,为了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同时做好下学期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现将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放假前,各实验室要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2.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漏措施。关闭水电,对有长期接电设备的实验室,需安排值班定期巡查。对化学危险药品及其它危险物品,落实专人管理负责,对剧毒、麻醉药品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上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保管。
3.做好防盗、清洁工作。关、锁好所有门窗,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建议在门窗上加贴封条。放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须妥善安排好值班及钥匙管理并做好登记,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仍然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将开放实验室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0日下班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1.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填写维护、保养记录。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假期前一定要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2.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需要维修的设备,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便在假期中进行维修。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以上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0日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