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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即“外专千人计划”)的通知

2015-06-1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组通字〔20114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5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526号)精神,结合前五批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5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六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6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四)短期项目申报人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需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五)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需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意见支持条件部分由项目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四、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到国际处(主楼107室)。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79日。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本。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84533503

 

  2015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材料下载:

附件1.rar. 2015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材料.rar

附件2.rar. 2015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材料.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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