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纪字〔2015〕6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廉洁向上的校园文化,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廉政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法、崇廉、明德。
二、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在籍学生。
三、作品形式
1.表演艺术类。包括歌舞类、语言类、戏曲类等。
2.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四、作品要求(详见附件)
1.所报送的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宣传廉政(洁)文化、弘扬优良作风、讴歌勤廉楷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等,体现时代精神,突出“遵法•崇廉•明德”主题,集思想性、故事性、艺术性于一体,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所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表演权或专利权等。
3.以上各类征集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学校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是投稿参加征集的人员,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五、活动要求
1.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学校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工会等四个部门的负责人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扩大宣传。要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新颖的廉洁教育活动,为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作品报送。
(1)为保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发动,教职工作品至少上报一件,学生作品数量不限;
(2)上报的作品需填写《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奖,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第四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复赛;
(4)时间截止至7月5日,学生作品报送到团委,联系人:王典,电话:84533470;教师作品报送到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刘青竹,电话:84532752。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的通知.pdf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