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57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工人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晋级考核
1.申报人员应为2015年在岗且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2.各等级申报条件
(1)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人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初级工证。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中级工证。
(4)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证书满3年。
(5)高级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证书满3年。工作年限及取得证书年限计算到2015年年末。
3.破格条件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取得证书年限申报晋级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上述成果或荣誉称号获得的时间限为申报人员取得上一等级证书后至本次报名前。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该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单位报名前须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公示。
(二)定级(认定)考核
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前,未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定级考核,已取得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可按调入前工作年限申报认定考核。申报条件如下:
(1)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
工作年限计算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年末。
二、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报名地点人事处劳资科(主楼233室)
(三)报名材料
1.晋级考核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
(3)上一等级证书原件。
申报破格晋级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2.定级(认定)考核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
认定考核还需填报《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
表》1份,并提交已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鉴定管理
(一)鉴定方式
1.理论知识科目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专业能力科目采取实际操作、模拟操作或纸笔答卷的方式;综合评审科目采取工作表现考评与业绩成果评价的方式。
2.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视不同工种分别确定。
3.采取标准参照型考试模式,各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单科合格成绩保留期为一年。
(二)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专业技术技能或知识技能。
3.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与业绩成果。仅技师和高级技师进行综合评审,由考生单位组织评定。
(三)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8月29日9:00—10:30;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发布
理论知识科目及纸笔答卷形式的专业能力科目,考后集中评阅试卷,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形式的专业能力科目,当场对考生本人发布成绩。
(五)鉴定收费
鉴定收费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补考人员只交纳补考科目鉴定费。
四、考聘制度
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考聘分开制度。
吉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