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学校拟定近期对2013年立项的“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动基金”项目(含延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自然科学类项目受资助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受资助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以上含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且须标注“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字样);申请到上级科研项目一项(不包括横向项目),以上条件完成一项可申请验收。
二、验收材料
1、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验收技术资料及验收证书(纸件6份);
2、社会科学类项目提供研究成果报告及成果验收报告书(纸件6份);
3、合同书(纸质2份);
4、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
三、具体要求
1、由各项目承担单位组成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人数不低于5人。
2、各项目承担单位将相关验收材料(1份)及专家组名单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审核,审核合格后,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
3、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需报送验收综合情况报告(包含总体情况评价、单个项目评价等内容)及相关合格验收材料,于7月22日前报送科技管理处。
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 张亦弛 于 寒 84532857
社会科学 王 敏 84532985
附件.zip:
1、2013年“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含延期项目)验收清单
2、验收证书(自然科学类)
3、验收技术资料(自然科学类)
4、成果验收报告书(社会科学类)
5、研究成果报告(社会科学类)
科技管理处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