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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教学科研用地的通知

2015-03-26 教研基地管理处 点击:[]

 

根据近年来科研用地分配工作实际,结合2014年我校教学科研用地分配方案,更好发挥教学科研用地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作用。公开、透明分配好教学科研用地。制订2015年教学科研用地分配原则、分配流程及管理办法。2015年教学科研用地申报时间为2015327-2015年4月10

一、科研用地分配原则

1、在研项目为申请用地的基本条件。

2、每一个项目为一个独立申请单位 。

3、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优先安排。

4、校内课题、校内启动基金项目用地可以适当考虑。

5、在校内已获得土地资源的单位,如有新增项目要在其原有土地资源内统筹使用。

6、农转资金等示范推广项目、星火计划项目不在科研用地分配范围。

二、科研用地分配流程

1、学院审批:各用地单位和教师根据科研项目填写用地申请表(见附件),单位主管领导把关签字、盖章。

2、科技管理处审核:用地申请表送科技管理处审核通过盖章。

3、教研基地管理处审核:根据科技管理处审核意见、结合科研用地分配原则落实具体地块。

三、科研用地的管理

(一)科研用地的申报

本通知下发后,各用地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二)科研用地管理费用的收取

2015年,科研用地以亩作为计量单位。按每亩300.00元的标准收取统筹管理费。各用地单位要按规定标准以转账方式缴纳科研用地使用费用。

(三)教学科研用地的中期检查

为使科研用地分配更趋合理,6月初,教研基地管理处会同科技管理处和相关院系的专家,对科研用地使用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1、检查目的:检查了解相关课题组或科研人员田间科研试验进展;检查了解科研人员用地服务要求,检查科研用地合理性和真实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对重点项目用地的保障和宏观调控能力。

2、检查内容:包括田间设计、田间的标识、田间管理、田间作物苗情长势情况。重点检查田间设计与申请用地理由情况是否一致。

3、检查结果通报:根据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确无实验内容的用地单位,学校将取消其下年度用地资格。

联 系 人:科技管理处              

教研基地管理处作物科   万克军

联系电话:84532985   84533313

附件.xls:科研用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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