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制定的《关于选拔任用部分学院院长等职务的工作方案》要求,经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等程序,在综合分析和考察班子实际的基础上,现确定以下同志为院长及副处级干部的考察人选。
郝庆升、曹建民(按姓氏笔划排序)为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考察人选;
杨靖民、高强(按姓氏笔划排序)为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考察人选;
李明堂为资源与环境学院副处级干部考察人选。
为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在选拔干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决定对以上同志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工作中,《条例》明确提出,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相关纪律,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考察工作从3月20日开始至3月24日结束。望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并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党委组织部:主楼303室 电话:845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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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