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5〕17号 签发人:陈 光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研究水平和教育质量,培育我校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优势重点项目,学校拟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程序
1.3月16日,印发通知。
2.4月6日—4月10日,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参评项目。
3.4月10日下班前,各学院(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4.4月15日-5月15日,专家评审。
5.5月18日-22日,评审结果公示。
6.5月25日—29日,文件印发。
二、评选范围
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结题验收的教学成果。
三、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吉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次评奖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材料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填报说明见附件2),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3000-5000字),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3.《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简况表》(见附件3),只需报送电子文档;
4.《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5.活页(见附件5),纸质1份;
6.佐证材料,纸质1份,浅兰色布纹纸左侧胶装,内附材料(见附件2中的“填写支撑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情况的具体要求”)。
五、时间及推荐要求
学院(部)对《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进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10日下班前将拟申报的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集中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312室,并提供学院(部)申报汇总表1份及相关电子文档。
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拟报奖的项目组提前做好评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学成果限报一项。
2.成果完成人必须是真正参与研究过程、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其它不相关或相关度不高的人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3.联系电话:84532966 Email:jlaugjs@126.com
附件:1、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1.doc
2、《吉林农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附件2.doc
3、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简况表
附件3.doc
4、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4.doc
5、活页
附件5.doc
6、吉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附件6.doc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