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15-03-16 高等教育研究所 点击:[]

 

吉农大字〔201517       签发人:陈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研究水平和教育质量,培育我校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优势重点项目,学校拟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程序

1.3月16,印发通知。

2.4月64月10,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参评项目。

3.4月10下班前,各学院(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4.4月155月15,专家评审。

5.5月18-22日,评审结果公示。

6.5月25—29日,文件印发。

二、评选范围

20123120141231结题验收的教学成果。

三、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吉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次评奖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材料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填报说明见附件2),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3000-5000字),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3.《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简况表》(见附件3),只需报送电子文档;

4.《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1份,并附电子文档;

5.活页(见附件5),纸质1份;

6.佐证材料,纸质1份,浅兰色布纹纸左侧胶装,内附材料(见附件2中的“填写支撑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情况的具体要求”)。

五、时间及推荐要求

学院(部)对《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进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410下班前将拟申报的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集中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312室,并提供学院(部)申报汇总表1份及相关电子文档。

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拟报奖的项目组提前做好评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学成果限报一项。

2.成果完成人必须是真正参与研究过程、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其它不相关或相关度不高的人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3.联系电话:84532966  Email:jlaugjs@126.com

 

附件:1、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doc

2、《吉林农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附件2.doc

3、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简况表附件3.doc

4、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doc

5、活页附件5.doc

6、吉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附件6.doc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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