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

2015-03-09 科技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2014123日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详见附件1文件明确指出,国家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将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发64号文件精神,于近日分别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十三五”需要科技优先解决的农业重大问题的通知农办科﹝20151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粮食科技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通知(国粮办展〔201545)》等通知。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及各学科带头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立足国家战略发展需求,根据学科团队研究基础及优势,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建议。

材料申报要求及时间:

1、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包括:《重点科研任务建议》、《粮食行业科技研发需求建议表》纸质件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各单位于312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2、向农业部报送的有关材料包括:《重大问题汇总表》及文字说明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yc2985@126.com,各单位于318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3、向科技部报送的有关材料,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受理时间为22710:0032615:00,另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各单位于327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国家粮食局、农业部、科技部征集的建议内容有交叉时,可重复申报。

 

联 系 人:于洋  魏益凡

联系电话: 84532882

 

附件:附件.rar

 

 

 

 

                          科技管理处

                        2015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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