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2014年12月3日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详见附件1),文件明确指出,国家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将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发64号文件精神,于近日分别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十三五”需要科技优先解决的农业重大问题的通知(农办科﹝2015﹞13号)》、《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粮食科技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通知(国粮办展〔2015〕45号)》等通知。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及各学科带头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立足国家战略发展需求,根据学科团队研究基础及优势,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建议。
材料申报要求及时间:
1、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包括:《重点科研任务建议》、《粮食行业科技研发需求建议表》纸质件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各单位于3月12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2、向农业部报送的有关材料包括:《重大问题汇总表》及文字说明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yc2985@126.com,各单位于3月18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3、向科技部报送的有关材料,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统一填报,受理时间为2月27日10:00至3月26日15:00,另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各单位于3月27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国家粮食局、农业部、科技部征集的建议内容有交叉时,可重复申报。
联 系 人:于洋 魏益凡
联系电话: 84532882
附件:
附件.rar
科技管理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