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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系列5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4-12-17 教务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吉农大党字〔20132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将实验系列5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定

2013年核定的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范围内,由人事处根据因职称晋升或退休原因产生的空余岗位核定数量。结果为:

5级(在编人员2个岗位);

6级(在编人员1个岗位);

8级(在编人员2个岗位,人事代理(含场站)1个岗位);

9级(在编人员7个岗位,人事代理(含场站)2个岗位);

11级(在编人员1个岗位,人事代理(含场站)4个岗位)。

二、申请应聘

1、应聘条件。各级别应聘条件参照《实验技术系列5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性条件》(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申请者本人根据聘任指导性文件要求,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加装封面(装订顺序为封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上需写清参评者姓名、单位、任现职时间、联系电话、拟应聘专业技术等级相关信息。

3、材料上交。各单位负责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相关人员,由申请者本人于1219(本周五)中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装订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教学楼114室)。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各单位申报人员务必按时间要求上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各单位或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工作,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依据岗位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所有申报人员按岗位级别分别进行评审排序,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

 

其它未尽事宜,可直接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取得联系。

联 系 人:张赛男

联系电话:84532853    18946660098               

附件:实验技术系列5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指导性条件.doc

 

 

 

                   教务处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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