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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通知

2014-10-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始申报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此次申报的为出国(境)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出国培训项目,需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并要熟练运用所选国家的官方语言,并提供相应的语言证明(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工作经历);没有外语证明的,需通过国家统一外语考试(BFT高级),成绩合格者方可出国。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确保项目获批后能顺利实施。

2、申报出国培训项目,出国期限为10天到1年(亚洲地区至少10天,其它地区至少14天);资助经费分为三种,均不资助国际旅费:全额资助境外费用;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和住宿费;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和伙食费。

3、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凡在20092014年期间,申请并获批准资助出国培训项目人员没有执行者不能申报此项目。

请各部门于113日下班前将申报2013年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表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07室)。

联系人:张莹    电话:84533503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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