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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08-26 校工会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行为规范》,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师德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师德标兵”在全校各院、部(中心)的一线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

2、热爱本职工作,在教学工作中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有较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3、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教书育人,能言传身教,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深受学生的敬重和爱戴。

4、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在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1、评选名额。全校共评选“师德标兵”十名,每个单位可推选“师德标兵”人选一至二人,既可以推选本单位的教师,也可以推荐外单位的教师。

2、评选程序。本次评选程序为基层推荐、组织把关、严格考核、社会公示、大会表彰。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2、要严格遵照评选程序,基层民主推荐,严格考核,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那些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推选上来。

3、各单位务必在829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主要事迹等)报校工会,推荐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校工会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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