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4-07-08 保卫处 点击:[]

 

吉农大字〔2014107       签发人:孙少平

 

 

校内各单位:

暑假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做好近期及假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开门讲稳定,关门讲安全的责任意识。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全责。同时,要明确本单位所有部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要将安全工作逐级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具体人,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3、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制,要保证有人值班以及总值班领导的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理。

4、各单位要加强对门卫、更夫的管理,坚决禁止空岗、漏岗、在岗期间喝酒、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发生,每天坚持检查、巡视,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5、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假期,各单位要将重要情况、重要信息以及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6、有报警器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设防,确保技术防范系统发挥作用。个别单位在物防、技防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要加强人防,存在隐患的部位要死看死守,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

1、各单位要在期末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后勤部门、保卫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看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安全意识,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火情。

3、各单位要在期末对实验室做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规程使用、存放。对贵重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物品要妥善保管;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对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认真抓好保存、使用等各个环节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突出出行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饮食安全、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教育师生注意离、返校等途中的人身和物品安全。购买车票要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假期不独自外出,提高警惕,避免陷入传销组织。要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的事情。暑假期间极端天气较多,要教育师生时刻注意防范各种自然灾害。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四年六月),假期仍开放的实验室,要加强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尤其是研究生学院及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以及实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安全。

3、辅导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学生群体,掌握学生临近期末考试和假期回家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期末考试动员工作和安全教育。

四、突出重点,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项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对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活动中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等。

2、各单位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团体及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避免被各类非法组织或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3、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情况,既要保护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自由,又要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4、各单位禁止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可集中于有防盗措施、有人值守的房间存放,以防被盗。假期空置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公寓等要检查好水电等,并在门上加贴封条。

5、教务处要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安全工作,保证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加强对外教、留学生及短期涉外培训班的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件。

7、学生工作部门及研究生学院要掌握假期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注意了解留校学生的生活、活动情况,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备案,并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教育他们不违章用火用电,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困难,对不离校的学生要统一安排住宿,集中管理。

8、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的管理,搞好饮食卫生,保证假期留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住宿安全,饮食安全。要加强对校园水库的管理。

9、规划建设处等单位要加强对校园工地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格监督用工单位的登记、审查及人员管理。坚决杜绝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事件发生。

10、各楼宇在假期要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人员出入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以备查,严禁出现用假证、假名登记现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管理的楼宇,使用单位要共同协商,明确责任。开有多处大门的楼宇,假期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只开放一个,其余大门关闭。

11、军体教研部要加强对运动场馆的管理,尤其是对各类比赛、活动的管理。

12、专家公寓等对外营业场所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查验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不给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留下可乘之机。

13、保卫处在假前要做好校内各单位假期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在假期要加强值班值宿和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会议、讲座、论坛、文体活动、临时性工程施工等需跟踪管理,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22014718下班前,各单位将暑假期间值班表、学生工作部门将假期留校的学生名单(包括学生所在学院以及假期所住寝室等)报送保卫处。

 

 

二O一四年七月八日

上一条: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4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吉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