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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4-07-0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点击:[]

 

 

吉农大字〔2014106       签发人: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今年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采取参加全省统一理论培训和本校教学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一位须参训教师,安排参训教师参加岗前培训,以便尽快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

1、凡是2013年后进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和学校已同意转到教师岗位的人员。

2、我校在岗人员已承担过教学任务或正在承担教学任务,并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科研、实验系列人员。

二、岗前培训内容

1、全省统一理论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科研专题讲座》、《教学专题讲座》等六门课程和相关专题报告,共120学时,考核成绩占岗前培训总成绩的80%。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毕业的新任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时,可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2、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共30学时,占岗前培训成绩的20%。没有实践教学成绩和实践教学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认定岗前培训合格,不能认定教师资格,教学实践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于2014710日前登陆网址:http://web.jlnu.edu.cn/gaoshi/gqpx/进行“学员报名注册”,准备纸质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其电子版jpg格式文件(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其中数字请用半角填写;字母请用大写填写),于710下班前交到主楼237室。

四、培训要求和其它事宜  

1、凡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出勤,不许迟到、早退。有事需由学员领队教师向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教师请假。但不论事、病假,缺席都不得超过2天,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教师(含以往考试需补考教师)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在培训开班时统一交给领队教师。

3、培训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收取和使用。参加培训的教师每人需交各种费用总计550元(包括报名、教材、培训、考务、证书等费用);其中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教师缴费280元;以往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参加补考的教师每人交补考费150元,所有费用于710下班前交到主楼237室。

4、参加培训的教师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和我校实践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吉林省教育厅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聘任职务的必要依据之一。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如考试各个环节出现违纪作弊现象,取消教师任职资格。

5、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715 - 23 日;

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原吉林工学院,在南湖广场附近)图书馆西侧综合楼2楼阶梯教室。

6、班车时间

7 15日早710在综合教学楼前集合后准时出发;

7 16- 23日的班车发车时间由领队教师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涤尘  

联系电话:84532943    

 

 

 

 

 

二O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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