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2014-07-04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院级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一是要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二是要确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并将安全管理员姓名和电话张贴于实验室门楣醒目位置。

各院级单位请将以下3项内容于2014711日下班前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一、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本单位每套实验用房的安全管理员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本单位的实验室位置图及面积电子版。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名单以文件(见附件)形式上报纸质版(组长签字、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发送至Email:446030428@qq.com

联系人:李大勇

联系电话:84533251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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