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4〕96号 签发人:孙少平
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发展,持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通知》(吉教高〔2014〕6号)精神,经2014年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及第十一届党委常委第二百八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正处级建制,与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共设正处级职数1个,副处级职数2个(其中1个由教务处的副处级职数划入)。
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设教学研究部、教师培训部、教学评价部3个部门,均为科级建制,共设科级职数3个(其中1个由人事处教育培训科的科级职数划入,其余2个由相关部门的科级职数划入)。
取消人事处教育培训科,将其师资(教师)培训的职能及人员划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除教师培训外的其他职工培训业务保留在人事处。将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的教学质量管理职能划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职能主要是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与交流、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教学咨询、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校内共享等工作,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