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全校师生诚信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根据教育厅文件(吉教办字〔2014〕67号)精神,现对今年高考期间全校广大师生诚信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大师生要深刻认识严厉整治考风考纪的重要性,了解掌握高考考试的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高考考试作弊,特别是坚决不参与替考、不参与销售作弊器材、不参与考场舞弊等违纪行为,努力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管理,在6月7日-9日期间,学生外出要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辅导员要对学生去向做到全面掌握。要充分发挥校团委、学生会和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大学生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到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诚信教育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覆盖,坚决防止师生参与高考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及教职员工参与高考舞弊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学校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