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慵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原则
1、主要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及学校受理举报方式整治《整治方案》中第三条1-3项内容。
2、主要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及学校不定期抽查方式整治《整治方案》中第三条4项内容。
二、检查对象
机关、后勤、教辅单位、教学单位办公室等与师生联系密切的具有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及个人(管理岗及工勤岗)。
三、检查内容
按照《整治方案》中第三条整治内容的第4条,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检查方式:
1、抽检上午8点后、下午1点30分后工作日迟到现象;抽检上午11点15分前、下午16点45分前(乘班车)早退现象。
2、抽检工作时间工作纪律情况,包括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唠闲嗑、看视频、打牌、玩游戏、看股市、上网购物等现象。
3、抽检工作时间衣着不得体、办公环境脏乱差等情况。
四、通报处理
第一次抽查发现存在上述现象的,将责令单位处理并整改。
第二次抽查发现存在上述现象的,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规定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抽查、检查等工作。
1、检查《整治方案》中第四条整治方法第4点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由校级领导带队,正处级领导任成员的组织机构进行集中检查。
2、检查《整治方案》中第三条整治内容的第4条,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工会等相关部门处级领导带队,成员由以上相关处室的科处级以上人员组成。主要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慵懒散奢”整治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认真查摆,及时整改。
“慵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