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吉教人字[2014]7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位,并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17日至21日个人自愿申报阶段,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吉林省高级专家申报表》(附件2)、《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业绩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表格均可从吉林省人才工作网站(www.jlrc.cn)下载。所需电子版材料请刻录成光盘后报送,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4月21日11:30分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报党委组织部,报送的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包括:1.《吉林省高级专家申报表》。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意见”栏及“推荐单位意见”栏不要填写,也不要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件,插入电子版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2.《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业绩一览表》。由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一式一份。 3. 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4)其他佐证材料。(我省引才计划入选者需提供全职在我省工作的证明材料及工作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要简装成册,装订顺序为奖励证明、鉴定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著作、论文、其他。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
(三)组织审核。21日下午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四)专家评审。23日由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五)党委审定。24日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上报人选。
(六)公示。24日学校对上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二、几点要求:
1、评选吉林省高级专家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落实人才兴业战略的重大举措,政策性强,专家学者十分关注的大事,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切实做好第四批省高级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省高级专家的评选。
3、在推荐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报送地点:党委组织部,主楼301室。
联系人:刘冠廷,联系电话:0431—84532855,18943936931,电子邮箱jlndzzb@126.com
附件.zip:
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2、《吉林省高级专家申报表》
3、《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业绩一览表》
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