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2014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要求在线打印申报资格审批表。各单位于2014年4月24日下班前将审批表(一式3份)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交到科技管理处,科技管理处到科技局进行申报注册,不进行申报注册的人员不能申报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已有1项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2、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满,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7周岁以下(按计划征集之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4、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5、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6、各项目申请人于2014年5月8日下班前将申报书在长春市科技局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由科技管理处统一进行审查上报,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报该项目。
各计划类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基础与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于寒、张亦弛 84532857
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支撑专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于洋 魏益凡 84532882
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王敏 84532985
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项目:王清博 84533044
专利扶持项目:张羽 84533500
附件1:项目指南.zip
附件2: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3:审批表内容提示.doc
科技管理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