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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校园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4-03-10 保卫处 点击:[]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提高校园交通通行能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有效预防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吉林农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暂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大力整治校园交通环境,规范各类车辆行驶、停放秩序。通过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硬件设施、严格车辆管理等措施,重点解决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校外车辆校内借行、蹭停、无照摩托车随便出入校园等问题,缓解校园交通压力,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校园环境。

二、整治措施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5月)

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条幅、《校园卫士》、保卫处网站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农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暂行)》的宣传。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310—320日)

校内各单位(以各处室、学院为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安排专人对本单位人员(含在校生)拥有的机动车及摩托车,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在册,自行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重点检查机动车及摩托车的牌照、车型、年检情况,驾驶人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等信息,并按照保卫处制作的表格填写清楚(注:交电子版及纸制版,并加盖公章);将行车证、驾驶证、一卡通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并交保卫处备案。证照不全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学校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治年终考核。

在日常中,发现无营运资格、证照不全车辆,违规驾驶现象,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三)更换、办理通行证阶段(321日——331日)

对所有的合法车辆,登记、造册、录入微机管理,统一更换、办理通行证。(校内外车辆通行证要区分开)

(四)统一整治阶段(41— 430日)

保卫处联合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校园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证照不全车辆,坚决杜绝证照不全的机动车、摩托车进出校园。送餐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有需要须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车辆,将依法坚决纠正,从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查处情况及相关违法车辆,驾驶人信息及时抄告公安交警部门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意义、工作成效。组织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到遵章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联系电话:84533118     13331777586

附:

吉林农业大学机动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摩托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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