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4〕18号 签发人:陈 光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是学校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和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管理水平,按照《吉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吉农大字〔2013〕7号)的规定,学校集中开展规章制度立项工作,现将2014年规章制度立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章制度立项原则
1、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依法治校的需要;是为推进学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需要;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规章制度立项工作是制定规章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对于科学规范地制定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规章制度立项工作。
2、此次立项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学校批准或授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的,对学校全体教职工或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包含各部门和单位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规章制度立项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年初提出制定规章制度的立项申请,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立项前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国家、地方和学校的相关规章进行检索和分析,并对规章制度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
2、各部门、各单位在立项时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立项;要确保新制度符合上位法规定、符合学校实际,体现科学性。
3、拟立项的单位要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4年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立项申请表于3月28日前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汇总。
4、联系人:刘爱辰;电话:84533273。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doc
2、吉林农业大学2014年规章制度立项申请表
附件2.doc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