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吉林省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集中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经过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校园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排查治理了一批校园安全隐患,全省校园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自10月至年底,在全省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活动,现将《吉林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二○一三年十月十三日
吉林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省集中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从10月份到年底,在全省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发展坚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坚持安全工作底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安全工作主线意识,建立和落实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坚持安全工作落实意识,坚决克服安全工作"四风一顽症",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把校园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和落实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隐患。全面做好第四季度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时刻牢记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安全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校园安全意识,认真对照大检查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刻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方案。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落实安全发展的制度和措施。10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制定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配套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培育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回头看"工作中,对校园内所有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还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彻底清查清楚,尽快排除安全隐患,对无法恢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关闭禁止使用或给予拆除。
(三)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明确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建立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监管网格,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网格化建设,充分调动参与校园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具体措施落实。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跟踪重大隐患整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系统地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要做到定期排查,并保证自查率达到100%。各级教育要对已排查出、还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促学校按时限彻底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
(五)强化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的制度化。要把应急演练作为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把不演练视为隐患。要坚持全员、实用、实效的原则,将应急演练尤其是火灾逃生演练,作为新生入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应急演练预案和计划,每个季度实施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四、有关要求
(一)迅速部署"回头看"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做到思想不松劲,工作不停歇,力度不减弱,彻底查改隐患,确保"回头看"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创新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行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回头看"问题查找深入、措施有效,不断提升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回头看"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严肃处理。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快速反应"回头看"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本月情况;在2014年1月5日前报送"回头看"总结。请各单位将月情况及总结发送至教育厅学校安全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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