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人字[2013]12号
校内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厅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3年内)工作的留学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工作的;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新近回国工作的。
二、申报项目名额要求
项目资助经费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资助两类。其中,优秀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排序后上报教育厅;教育厅评审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5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时间要求
上报时间:2013年9月27日中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曹宝富 常学宏
电 话: 84533160 84533393
附件:
2013年度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