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实验室排污管理办法(试行)》(吉农大字〔2010〕76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校实验室排污处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理范围
全校各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平台。
二、时间安排
数据统计阶段:9月3日下班前上报。
集中处理时间:另行通知。
三、处理内容
本科教学、科研工作所产生的废液、固体废弃物等。
四、工作流程
(一)数据统计
1.各学院以本科教学一级实验室为单位,组织填写《本科教学实验室排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2.科研平台填写《科研平台排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材料上报
1.本科教学实验室统计表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赛男老师)。
2.科研平台统计表,于9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管理处基础项目科(于寒老师)。
(三)处理工作
后勤保障处汇总填写《长春市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室排污处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2.教学、科研产生的废液,要分别进行统计,各单位要按教学、
科研分别指定一名总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工作。
附件:
1.《
本科教学实验室排污情况统计表.xls》
2.《
科研平台排污情况统计表.xls》
国有资产处
教 务 处
科研管理处
后勤保障处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