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发布2014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4年度项目指南》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类别
1、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科技攻关计划:“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专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3、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医药产业推进计划项目、专利转化与推进项目
4、科技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市县科技进步推进项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项目、科技扶贫、长白山资源开发项目、重点新产品后补助项目
5、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创业资金项目
6、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类别申报要求详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指南》中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申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我校只能作为参加单位申报。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为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已承担2个项目的申报人,可再申报“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类项目1项。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管理处室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5、项目申请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lkjxm.com,自行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系统确认网上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2份。要求打印最后一次在线提交成功的申报书,否则申报书编码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版不一致,科技厅不予受理。
2、出现以下情况,申报书在系统中无法提交成功:超龄、超项、申请人资格不符、信息录入不完整、要求必须上传的附件没上传、申请经费额度超出规定额度、参加人员超出规定人数、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等。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4、申请人需按规定经费额度合理填写考核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等项,项目立项后任务书在系统中由申请书自动生成,考核指标不能修改,项目验收也将以申请书上的考核指标作为验收依据。
4、请各单位严格对申报书内容把关,杜绝重复申报。
5、已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重拖期(一年以上)或被强制中止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19日下班前,申报材料包括系统下载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书2份,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各单位将申报项目分类汇总后分别报送至科技管理处相关联系人处。
(四)各计划类别联系人、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于寒、张亦驰 84532857
科技攻关计划、“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医药产业推进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于洋、魏益凡 84532985、84532882
软科学研究项目:王敏 84532985
市县科技进步推进项目、专利转化与推进项目、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项目、科技扶贫、长白山资源开发项目:王清博 84533044
附件:
1、
2014年科技厅项目指南.doc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doc
科技管理处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