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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3-05-27 计划财务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在省内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90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要求

(一)农业综合开发评审相关专业50名。主要包括:

1、种植业。果木类、蔬菜(含食用菌)、花卉、药材、粮油等。

2、养殖业。畜牧类、家禽类、经济动物(含蜜蜂)、水产养殖等。

3、农产品加工。粮油、果蔬(含食用菌)、畜禽(含肉蛋奶)、水产品加工等;储藏保鲜等。

4、水利专业。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及工程造价等。

5、其它专业。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业项目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植保、土壤肥料;生物技术等。

(二)预算绩效评价相关专业20名。主要包括:法律、教育、卫生、科技、农业、文化、体育、环保、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实验室仪器、交通运输、软件工程等。

(三)财经类相关专业20名。主要包括:财政、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经济分析、工程造价、设备采购、金融信贷等。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能够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同时具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

2、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同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职称,在业内有一定权威性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和行业、专业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3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本人愿意,并以独立身份参加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组织的项目评审、考察和检查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及管理

(一)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选聘,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即获得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评审专家聘书》,入选专家库。聘任期原则为2年,聘用期满后,工作业绩及表现突出的可以直接续聘。

(二)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在专家库中抽取选定相关专业专家,组织开展各项评审工作,被选定的专家应按要求认真履行工作义务,提供有偿服务,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廉政等有关制度规定,并为出具的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负责。

 四、申报事项

(一)符合条件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报“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份,同时报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件附复印件1份(个人自荐需带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3、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附复印件1份(个人自荐需带原件进行审核确认),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4、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51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若未入选专家库,以上资料不予返还,特此说明。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3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单位推荐人员

地点:主楼218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李秀春 84532973     

Email: 422061474@qq.com

2、个人自荐人员

个人自荐申报的需自行送达申报材料。

地址: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省财政厅2号楼720房间),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人及电话:郭宏 8855084713504463088

Email: 987447280@qq.com

附件: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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