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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农业部转基因重大专项2014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2013-05-15 科技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农业部根据转基因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为更广泛地凝聚和整合国内优势力量,进一步推进各项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安排一批重点课题,采取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必须在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

2、指南中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是对各项目层面的整体描述。各单位可针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关键问题申报课题,并结合项目整体指标确定申报课题的考核指标。

3、专项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4、实施周期:20141月~201612月。

二、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在申报内容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完善的研究条件。

2、每个课题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三、申报人及参加人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是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且必须有法人单位作为依托。持有外国护照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全职固定人员须由依托单位出具证明。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

2、课题申报人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及有固定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课题申报人必须全身心投入课题研究。

3、课题申报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课题参加人最多可以参与两项课题(含在研重大、重点课题)的申报。

已接受委托任务的重大课题及子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重点课题申报;各重大课题任务负责人不能主持本次重点课题申报;在专项实施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如未通过课题验收、学术不端、违反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不得参与本次重点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不得就同一个研究内容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4.课题申报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报。

四、申报书及申报时间要求

1、课题申报书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课题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

2、附件应提供清单,并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联合申报合作协议;课题指南中如明确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经费配套承诺文件。

3课题申报书需要通过“转基因重大专项申报系统”填写,详见《申报系统申请版用户操作手册》,由于申报系统和操作手册占用空间较大无法以附件形式上传,请申报人员与科技管理处联系。若涉及国家秘密,不得通过网上系统填报,必须由专人送达。

4A4纸双面打印,左侧平装成册,装订封面统一用浅绿色无底纹彩色纸;扉页为签字盖章页(内容格式与封面相同);正文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版本号必须一致。

5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10份(原件)以及系统生成的word文档和系统导出的stm文档(刻录光盘),《申报汇总表》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6、各单位于2013531下班前将材料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于洋  84532985

 

附件:

1转基因重大专项201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指南.doc

2转基因重大专项201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书.zip

3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管理处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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