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2014年长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共3项,请各单位依据《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分为:长春市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优秀组织奖、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必须是在长春市辖区内开发、应用、推广,并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三)申报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必须符合相应奖励类别条件,详见《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13年5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报送汇总表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汇总表需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由于限项申报,科技管理处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项目按《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要求打印《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交到科技管理处。通过申报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科技管理处。
(三)申报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经市科技局科技成果推广处初审并得到通知后,配合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四)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
1、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申报书需登录“长春市科技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后上传。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上传。
2、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和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首页正上方标明“原件”二字,并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全册页码,已上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返还。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羽
联系电话:84533500
附件:
1、
长春市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推荐书.doc
2、
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优秀组织奖申报书.doc
3、
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doc
4、
申报清单.xls
5、
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6、
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
科技管理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