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村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已开始征集,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具体见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村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
二、申报类别
主要有前沿技术研究类、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
1、前沿技术研究类。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前沿技术发展趋势,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2、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已作为科技部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在2014年计划项目申报中,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申请项目参与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在研项目原定于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可不计入)。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并视情节轻重取消申请单位、申请人1~3年申报资格。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4、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5、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课题)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截止到5月10日下班前;
2、《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或《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各单位统一报送。
联 系 人: 于 洋
联系电话:84532985
附件:
1、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村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doc
2、
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推荐书.doc
3、
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4、
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doc
科技管理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