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表彰“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3-04-11 科技管理处 点击:[]

 

吉农大字〔201353       签发人:秦贵信

 

校内各单位:

2012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号文件精神,学校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效益年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重点实施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条件提升四大工程,以工程带活动,以活动促发展,全面提升了学校办学实力,提高了学校声誉。在开展“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等7个先进单位、张连学等2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中再立新功。各单位要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推进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附件:“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53附件.doc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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