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年3月29日,公安部印发《关于推荐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3]74号),面向全国范围选拔奖励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热心公安科技奖励事业。
(二)具有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状况和发展动向,具有较广的知识面,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五)请参照《奖励学科分类表》的专业领域要求申报。
二、推荐具体要求
由专家本人采用“专家自荐系统”(电子版见附件3)填写信息(不能填写涉密信息),并导出《公安部专家推荐表》,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公安部专家推荐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科技管理处电子邮箱:kyc2985@126.com,并电话告知。
联 系 人:张羽
联系电话:84533500
附件1:
奖励学科分类表.xls
附件2:
专家自荐系统说明.zip
附件3:专家自荐系统
科技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