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办字〔2013〕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以及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决定,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上班,上4月5日(第六周星期五)的课程(含素质拓展课、重修组班课)。
二、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把假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排好值班值宿,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全体教职工要依法、依规进行祭祀活动,倡导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放假期间外出活动的师生员工要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