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用地管理,提高科研用地使用效率,使科研用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体现我校科研水平。现对我校新城大街以西、南环城路以南的全部科研用地进行重新整合、重新申报(连续使用未到期的科研用地也在本次申报范围内)。2013年每公顷机耕管理费3000.00元,申报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4月8日止。
学校要求,各用地单位要保证所申报科研用地的真实性,确保申报用地数与科研实际用地数相符,不得虚报,重复申报。实际种植内容与申报课题内容相符。本年度学校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科研用地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将适时通报,如发现虚报科研用地的,将取消下一年用地资格。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在研的科研课题第一主持人及时申报,并由各单位按照在研项目合同书的有关要求,报送科技管理处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学校教研基地管理处。
附件:
1、
科研用地申请表.xls
2、
科研用地汇总表.xls
3、
科研用地分配原则.doc
联系人:
教研基地管理处 万克军
电话:84533313
科 技 管 理 处 于 洋
电话: 84532985
教研基地管理处
科 技 管 理 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