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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01-25 科技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3年度立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基本原则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基金项目服务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要求

    1、立项种类。2013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十八大重点专项、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和外语研究专项五类。

    2、十八大重点专项。本次立项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归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3年度重点项目类。实行重点支持、重点指导、重点管理。本类重点项目已经申报结束。

    3、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选题要求是,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

    4、马工程专项和外语研究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另发《通知》。

    5、上述各类项目均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及相关要求,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一般自选项目,13个学科的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2、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六、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其中具备条件的可同时兼报马工程专项、外语研究专项(不能是同一题目),兼报不能兼得,只能择一立项。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2、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3、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4、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属于吉林省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4331后出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

5、请各单位于328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含电子版)和申报清单一并报送科技管理处。(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6、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要求,申报评审费为每项100元。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84532985 

附 件:

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2选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3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4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doc

5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清单.xls 

   吉林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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