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人字[2013]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涉及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产业以及特色生态资源产业等,特别是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推进重点行业新发展,并能够产生良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数量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全省将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20个项目。
三、申报遴选
1.申请人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6份,附单独装订的证明材料一式5份(附PDF格式电子版)。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申请人、申报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初评后,择优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保障部。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设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照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三类,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四、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上报时间: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下班前
上报地点:主楼233室
联系电话:84532995
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附件.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