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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2013-01-15 科技管理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创新基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为满足创新基金管理工作需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工作系统及专家库进行相应调整,请各有关单位推荐技术及财务专家,作为创新基金工作系统专家库备选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推荐原则

请各推荐单位推荐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专业能力强,热心科技事业发展,愿意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咨询和评审工作的专家。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创新基金优先支持技术领域和细分专业方向,推荐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及经验、熟悉行业发展情况的专家。

2.优先推荐有产学研合作背景的高校、院所技术专家,或本地区知名企业高级技术及管理专家。

3.熟悉国家相关科技政策,了解国家或地方科技管理工作,参与过省级或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工作。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3.良好的执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

4.年富力强,能够保证参加评审和咨询工作时间。

(二)技术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在相应领域从事工作或科研10年以上,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行业或技术背景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三)财务专家条件

1.具有财务、会计、技术经济、投资评价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以及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价工作经验;

2.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等专业高级职称,或长期从事财经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三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的管理人员,或获得财经系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经济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推荐上报和专家确定

(一)推荐上报

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1311611点前将相关附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专家确定

1.基金管理中心对各地推荐专家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综合考虑技术领域分布和地区分布等原则,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通知各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

2.拟入库专家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网络系统注册专家信息,并打印纸制表格,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统一寄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清博

联系电话:84533044

电子邮箱:kyc2985@126.com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xls

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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