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充分调动中层领导班子和科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学校发展的目标建设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全校科处级干部及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干部考核工作坚持的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年终干部考核范围
考核学院(含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处级单位和科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干部级别待遇者纳入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年内试用期满的干部,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提拔任用不满1年且处于试用期的干部,参加测评不用述职;年内岗位调整现岗位不满三个月的在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干部只参加测评不用述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学院班子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它中层班子参照进行):
思想政治建设,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
领导水平,包括领导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含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依法行政和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重点考察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
工作实绩,年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重点考察是否有工作创新和取得重点突破或突出业绩;
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见纪委考核文件。
(二)科、处级干部考核内容
德,包括政治态度、大局观念、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
能,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勤,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投入等方面的内容;
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内容;
廉,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情况考核内容。
科、处级干部还要重点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党群口干部将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职责。
四、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月9日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1、班子和干部个人撰写总结
按考核内容的要求撰写处级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科处级干部还要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工作总结,重点是任现级别职务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干部年度考核表》和《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鉴定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由基层党组织统一收回,交给考核组)。
2、述职述廉
各处级班子选出一位代表在学校的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处级干部采取网上述职方式,述职报告上传校园网“2012干部年度考核”专栏,向全校教职工述职述廉,所有处级干部于12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个人的电子版述职报告交党委组织部。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表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由不同层次人员予以评价。
对学院(教学单位)领导班子的测评包括: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测评成绩的50%;学校领导对学院班子评价,占总测评成绩的30%;机关、后勤等部(处、室)副处以上干部评价,占总测评成绩的20%。对机关及管理部门的考核,主要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在校园网上将各处部的总结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接受教职工评价,请各处部于12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班子总结(含电子版)交到组织部。
对学院(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的测评包括: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测评成绩的25%;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测评成绩的30%;机关、后勤等部(处、馆、室)副处以上干部评价,占总测评成绩的10%;学院(教学单位)班子成员互评,占总成绩的20%;廉政考核占总成绩的15%。
对机关、后勤等部(处、馆、室)干部的测评包括: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30%;学院(教学单位)副处以上干部、教授评价,占总成绩的25%;廉政考核占总成绩的15%。
对科级干部的测评: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单位(部门)处级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25%;本单位(部门)科级干部互评,占总成绩的10%;廉政考核占总成绩的15%。
4、考核组谈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群众谈话和设置征求意见箱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校考核小组到被考核对象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职工进行个别谈话。考核每一位干部谈话10人左右。谈话范围为单位班子成员;部、处、室负责人;系、科、教研室主任;职工代表等。
5、廉政考核
由纪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核成绩占干部总成绩的15%。
6、综合评定。对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在充分听取纪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测评和谈话情况提出处级领导班子和科处级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建议,报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领导班子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干部个人评价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结果应用及要求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提拔领导干部应从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实施诫勉谈话,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调整其职务。对于在连续两次考核中处于诫勉范围的干部,确定为不称职格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视情况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降级、免职等处理。
班子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谋划发展、不顾全大局、不团结、不合力、不作为、群众威信不高的班子予以调整。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传达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
六、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党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