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申报和上交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报告
2012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纸质原件1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按照《条例》要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1.项目负责人须在2013年2月24日前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各单位结题报告由科研秘书在2013年2月25日下班前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
2.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有三处需要签字并签署日期,分别在:
(1)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
(3)附:经费使用说明表中。
同时请在(3)附:经费使用说明表的最下方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财务部门意见、审计部门意见栏中分别填写“同意”并签署日期。
3.结题报告尽量双面打印,简单装订保证不掉页。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3年1月11日前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件,进展报告不再提交纸质文件。
三、注意事项
请大家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功能更新的通知》(见附件1)并按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 寒 张亦弛
联系电话:84532882 84532857
附件:
1.
关于2012年度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功能更新的通知.doc
2.
进展报告.xls
3.
结题报告.xls
科技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