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党字〔2012〕62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活动自2008年10月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学校决定对校内独立设置的处级单位在2010—2012年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其结果将作为2012年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各项奖项评比的重要依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考核评比时间
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
二、检查考核评比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听取单位领导关于2010年10月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汇报,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等方面内容。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材料审核
主要查看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文件、制度、单位获奖情况;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记录;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总结;是否有违法违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等。
3、实地考察
4、问卷调查
三、评比对象与分类
1、全校独立设置的处级单位。
2、评比对象划分为:学院类和其他类。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自检自查。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考核真实准确,评选结果公正、客观、科学。
3、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各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及时总结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进工作水平,促进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62附件1.doc
附件2: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小组名单
62附件2.doc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