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2〕191号 签发人:秦贵信
校内各单位:
因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百三十九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姜维复同志的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职务,留原单位专业技术岗工作。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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