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基础研究是实现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增强高等院校发展后劲的重要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历史进程中,应始终重视和充分发挥基金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始终把获得更多的基金资助作为保持学校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的重要支撑。获得更多的基金资助对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校基金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基金申报条件和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原则上必须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下(含中级)的科教人员,应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申报。
二、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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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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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中旬 |
学校召开基金申报动员会,部署基金的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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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下旬 |
各院级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动员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位科教人员,确定申报人员清单及院级单位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方案,统一上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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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13年1月 |
各院级单位督促科教人员撰写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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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上旬 |
学校下发2013年基金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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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 |
各院级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讨论、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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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下旬 |
各院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由科研负责人签字、院级单位盖章后上交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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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上旬 |
学校统一进行形式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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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中旬 |
学校将申报书报送基金委进行人员超项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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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下旬 |
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院级单位申报人员名单。 |
三、具体措施
1、学校成立校级基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科研副校长任副组长,组成若干小组深入院级单位指导、督促基金申报工作。
2、院级单位成立院级基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级单位负责人任组长,院级单位科研负责人任副组长,指导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3、各院级单位要组织科教人员认真学习基金项目指南等相关材料,做好动员工作,并确定申报人员清单及院级单位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方案,统一上报学校。
4、各学科带头人、各院级单位领导及具有基金申报经验的专家要主动做好本单位、本学科基金的研讨、点评、形式审查等工作。
5、符合基金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科教人员须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理由,由各单位汇总(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统一上报学校。
6、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院级单位申报人员名单。
7、学校拟将把承担基金项目作为科教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主持基金项目的科教人员优先评聘。
联系人:于 寒(84532882) 张亦弛(84532857)
科技管理处
二Ο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