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2〕172号 签发人:秦贵信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百三十六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宋 艳同志为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王 军同志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免去:
宋 艳同志的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务;
王 军同志的食药用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常委会讨论通过之日算起。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施树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与卡麦利诺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双学位合作有关事宜的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