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
2012-07-03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近日我校调整和聘任了一批科级干部,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干部岗位异动需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请岗位变动人员于2012年7月6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个人名下资产移交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资产移交工作,杜绝因人员岗位异动导致资产流失现象发生,近期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成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检查各单位干部岗位异动人员资产移交情况。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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