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奖的指导思想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关于成果申报
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内容、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凡在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符合《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三、评审时间安排
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五届评审工作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12年5月10日—6月10日)
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评奖公告,进行评奖动员;各成果接收组接受成果的申报。
2、初评推荐阶段(2012年6月10日—6月20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成果汇总情况,审议下达各组推荐比例;各初审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始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和各种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学科评审组评审阶段(2012年6月20日—7月10日)
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复审学科组人员组成名单,部署各学科评审工作。复审学科组开始复评,并推荐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
4、评审委员会审定阶段(2012年7月10日—7月31日)
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复审学科组建议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7月10日—7月20日);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7月21日—7月31日)。
5、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奖阶段(2012年8月中下旬)
成果公示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适当的时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奖。
四、其他要求
申报论文类、咨询成果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取评审费每项50元;申报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取评审费每项100元。
申报人须报送的材料有:
1、《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天蓝色封皮装订,一式2份及电子版。
2、提供成果原件,其中专著类提交原件2部;论文、咨询成果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提交原件2套。
3、相关佐证材料,天蓝色封皮装订,一式2份。
请申报人将以上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
请各单位于6月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评审费报送科技管理处。
联系 人: 王 敏
联系电话: 84532985
附 件:
1、
第五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
2、
论文、咨询成果、著作类申报表.doc
3、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申报表.doc
4、
申报材料清单.doc
5、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