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相关单位:
3月30日,学校举行了“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启动仪式,下发了《吉林农业大学“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吉农大党字(2012)22号】。为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有效进行,便于学校统筹调度活动的开展,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求各学院、科研平台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本单位“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月报。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上报至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每月活动进展情况,在每月4日下班前报送上一月份“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注:1—4月份合并报送,7-8月份合并报送,其它月份为单月报送),报送材料将作为活动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3、学校将于9月初召开全校“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阶段性总结会,会上将听取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报送材料发送至kyc2985@126.com。
联 系 人:李有宝 王清博
联系电话:84533044
吉林农业大学“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