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选拔任用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工作方案》,经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党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现确定王艳华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考察人选。
为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在选拔干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决定对王艳华同志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工作从5月3日开始至5月7日结束。望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并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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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