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切实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范围
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应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以2007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二)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省教育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5名人选。我校此次拟推荐人选2名,经排序后上报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的最终人选。
三、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请各位申报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201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材料
1、综合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式三份) ;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五份)、《吉林省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十五份)和《吉林省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申报表》(一式十五份)及电子文档;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等原件和复印件,主要著作和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
4、《专家情况登记表》须在“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平台上填写打印,此工具在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其他表格均可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下载。
(二)申报材料的时间
由于今年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并于2012年4月17日下班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主楼23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1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 2012年政府津贴选拔推荐申报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