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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2012-04-11 校工会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与发展,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和精神内涵,培养广大教职工的高尚情操和文化品味,引导和增强教职员工的艺术审美情趣和艺术表现力,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工会决定,举办吉林农业大学教职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4月——6

     二、活动主题:“建设‘五个’农大,扮美我的家园”

三、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工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职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活动,要动员和鼓励本单位教职工多出作品,出优秀作品。要把此次活动作为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提升教职工文化品味,增强教职工审美情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切实组织好本次活动。

2、参展的软笔书法、绘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开,不低于八开,摄影作品为八开,硬笔书法的尺寸统一为A4纸(16K)大小。

3、绘画作品的形式不限,油画、国画、水彩、水粉画、漫画等均可;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硬笔书法需用专业的书法纸书写。

4、教职工选送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无需装裱,每幅作品在背面用铅笔标注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或另行标注)。

5、视觉艺术系或其它学院专业艺术教师的书法、绘画作品只参展不参加评比。

6、所有参展作品于615前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到校工会。

五、表彰奖励:      

本次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其余为纪念奖。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对各单位选送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校工会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对优秀奖以上作品进行展览,届时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吉林农业大学工会

                       2012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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