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党字〔2012〕2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积极性,实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的不断创新,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继续以立项形式开展2012年“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
通过活动的项目化运作,力求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经费、有实效,并通过立项评比、过程监督、总结验收、表彰奖励等环节,保证“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从而实现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发党员先进性、提高服务师生能力、促进校园和谐的目标。
本年度最佳党日活动的主题是“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活动的实施主体为基层党支部,可以一个党支部独立申报,也可以几个党支部联合申报,活动内容可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年”、大学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开展系列活动。党委对批准立项的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并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
二、活动立项的基本标准
1、活动主题突出,时代感强。能够展现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中争先创优、再立新功的精神风貌,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为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的具体行动。
2、活动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教育意义或社会意义明显。活动方案要有实践性,能够与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部门)岗位实际紧密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紧密结合,与社会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要有实效性,使参加者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能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活动计划切实可行,目的明确,组织、保障有力,党员参与率高。在活动经费上给予必要保障,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并较好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4、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所立项目不仅能代表基层支部经常性党日活动的水平,还能体现开展“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的较高水准,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活动不要铺张浪费。
三、活动开展的时间
“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期限从2012年4月开始至2012年10月结束。
四、立项办法和经费资助
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方案按立项的四个基本标准进行评审,在所申报的立项中按50%左右确定本年度的一般立项方案数目,一般立项中的20%确定为重点立项方案,学校党委在留成党费中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额度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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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名称 |
资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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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立项方案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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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立项方案 |
600元 |
没有立为学校项目的党日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予以支持,促进党日活动的普遍开展,提升党日活动质量。
五、项目结题和验收
1、各基层党组织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项目的结题报告报校党委组织部。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活动总结、取得的成效、积累的影像资料等。
2、结题报告要求内容详实,图片资料齐全。立为重点的项目除报文字总结外,还要做PPT展示。
3、经费报销要在总结验收之后,报销的票据要符合活动内容和财务审批要求。报销时间不得超过2012年10月31日。
4、对于验收不合格项目和项目未完成的单位,须说明原因,并将经费返回财务处党费管理账户。
六、活动评奖和表彰
1、“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及质量确定。
2、评奖标准:党日活动内容与立项方案相符,且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参与率高、成效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3、评选办法:所有立项支部和没有立上项的党支部,只要是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的党日活动,都可参加评奖。申报评奖的单位要求制作PPT进行讲解汇报,汇报内容要详实,形式新颖,能充分反映党日活动的过程和效果,组织部将组织评审组对报奖项目进行评审,党委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几点要求
1、此项活动是学校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调动所有党支部都积极参与,认真策划,要使大多数党支部和党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2、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在确定立项内容时,要注意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探索,方案要形式新颖、内容充实,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富有实效。学校鼓励跨单位、跨支部间联合举办,可资源共享,专业互补。
3、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挖掘典型,创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品牌党日活动,以推进和激励此项活动深入开展,对形式新颖、内容突出的活动,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宣传、展示。
4、学校立项的方案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立项申报书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结题报告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5、项目资助经费从学校党费帐户中支出,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和履行审批手续,按党费管理和财务要求结帐(需基层组织负责人、组织部负责人签字)。
附:《“创先争优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书》
25附件.doc
2012年3月30日